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国土资源局3月1日至3月10日挂牌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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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义土挂[2011]4号
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义乌市国际商贸城金融商贸区03-02和03-0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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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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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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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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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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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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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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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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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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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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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区03-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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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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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五星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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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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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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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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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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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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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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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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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区03-0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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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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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商务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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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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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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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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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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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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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部分限建三层地下室,地下室功能应以停车为主,兼做人防、消防、空调、供配电等配套设备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及指标控制和控制要求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两个地块之间地下互相连通。
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 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金)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截止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截止2009年12月31日),2009年度纳税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净资产按2009年12月3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作为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 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4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 38号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
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4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报名者持相关资料到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会项目招商科报名;2011年2月25日至2011年2月28日上午11:30时的工作时间,持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的审核意见书及其它资料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报名。
六、挂牌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七、挂牌时间:2011年3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1年3月10日下午16:00时。
八、其他要求事项:
1、该项目产权不得分割转让;除因企业破产、司法裁决等特殊情况外,产权也不得整体转让。如有违反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整体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没收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
2、义乌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义乌市内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如需成立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必须为全资子公司。
3、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半内完成全部工程外墙装饰并通过规划核实,在4年内完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4、项目履约保证金
竞得者在交清出让金的同时,须向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国土财务窗口缴纳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国土财务窗口凭各节点验收 意见分三期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在全部工程完成外墙装饰并通过规划核实后返还6000万元人民 币;第二期: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后返还2000万元人民币;第三期:完成五星级酒店评定后返还2000万元人民币。
5、如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半内(含3年半)全部工程未完成外墙装饰且未通过规划核实的,逾期1个月以内 (含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再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直至全额没收第一期的 项目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人民币止。如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内(含4年)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逾期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的,全额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完成全部工程外 墙装饰并通过规划核实或项目竣工验收节点逾期1年以上(含1年)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工程实际造价收购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
6、项目建成投用后,必须按规划及合同约定使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功能和用途,包括地下部分。酒店内只能设配套的小型精品店,不得从事其他商业零售及批发。
7、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市政府如对金融商务区内相关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的,项目竞得者应服从统一规划调整。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义乌市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会
1、联系人:周欣
2、联系电话:85292322
(二)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1、联系人:翁春菊 王法其
2、联系电话:85232723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
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231000002407755、
中信银行7338010195900000183、
中国银行850007169908094001、
邮政储蓄银行100438710260010001
6、网 址:www.ywczjgw.com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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