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国土资源局1月6日至1月25日拍卖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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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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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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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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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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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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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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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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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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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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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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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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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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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溪左岸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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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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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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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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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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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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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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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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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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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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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坪A13地块
|
45980
|
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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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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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3500
|
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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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南门溪左岸1#地块总建筑面积≤128520M2,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000M2。
2、赵家坪A13地块总用地面积45980 M2(含独立公共服务设施区块用地面积3280 M2),总建筑面积≤68970M2,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700M2,独立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00M2(建筑基底面积≥1000 M2)。
二、申请参加的竞买对象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该地块使用权后,必须在常山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须占有新公司股份的51%以上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5日到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和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5日前到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和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5日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1月26日10时00分在县招投标中心(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三楼开标一厅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徐磊 咨询电话:0570- 5011665
常山县招投标中心 程峰 咨询电话:0570- 5015179
开户单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
工行常山支行 账号:1209240009049008589
建行常山支行 账号:33001687335050011280
中行常山支行 账号:09423608093001
农行常山支行 账号:770101040001947
县信用联社 账号:201000014710333
本次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常山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www.zjcslr.gov.cn)、中国常山政府门户网 (http://www.changshan.gov.cn)常山县招投标中心信息平台上查询。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常山县招投标中心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常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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