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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涟水县5月20日至5月29日挂牌出让朱码街道丽江路东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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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涟水县挂[2026]5号

  • 经涟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
    2025JY10

    农产品批发市场北侧

    40903.78

    商业/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40建筑限高  10025  绿化率40430021500100 (万元)
    2025JY13

    朱码街道丽江路东侧

    12877.71

    商业/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40建筑限高  10025  绿化率4013606800100 (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有效最高报价即为地块竞得价格,具体交易规则详见本挂牌出让文件。 2.本期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3.竞得人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建设违反国家政策规范的低密度住宅类项目。

  • 二、竞买资格:1.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2.土地竞得人如为涟水县辖区外注册企业,须在竞得后1个月内在涟水县辖区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负责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及税费缴纳等。 3.竞买人须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约定,项目开发建设符合涟水县人民政府及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4月30日 至2026年05月20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s://www.ha-land.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27日17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s://www.ha-land.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25JY13;

    • 报名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7日17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7日17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9日17时00分;

    2、地块编号:2025JY10;

    • 报名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7日17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7日17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9日17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竞得人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 1.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调整、补充,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届时以最新发布的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2.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及全套出让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3.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项目全部工程竣工。未按约定时限开工、竣工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处置;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10室

    • 联系电话:0517-82380235、0517-82380219

    • 联系人:侯先生

    • 开户单位: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专属缴纳账号

  •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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