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国土资源局2月28日至3月9日挂牌出让幅国一幅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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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义乌市北苑三期C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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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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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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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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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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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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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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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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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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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三期
C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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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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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大型零售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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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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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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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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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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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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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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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三期C3地块,东靠前洪工业基地、南靠河道绿化用地、西靠望道路、北靠C2地块,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单层层高不超过5.4米,其中四层、五层用于停车。地下室建筑层数不超过二层,功能为停车、人防、消防、供配电及基础配套设备用房,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期为40年。
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及指标控制和控制要求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
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 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为2009年度中国连锁百强前30强的连锁超市类境内外企业(超市销售规模占企业总销售规模的50%以上,数据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网站公布 为准)。
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2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 38号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要求: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2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报名者持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到市场贸易发展局报名;2011年2月23 日至2011年2月25日上午11:30时的工作时间,持市场贸易发展局的审核意见书及其它资料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报名。
六、挂牌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七、挂牌时间:2011年2月28日上午9:00时至2011年3月9日下午16:00时。
八、其他要求事项:
1、竞买人须在义乌注册全资子公司。
2、房地产权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举办批发性市场,未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房地产权也不得整体转让;经批准转让的受让人资格条件 不得低于本次挂牌的竞买人资格条件。
3、竞得者必须在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出让金交清之日出让方将出让宗地交付给竞得人。
4、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应在1年内动工建设;应在3年内完成外墙装饰并通过竣工验收;应在4年内开业经营。
5、项目履约保证金
北苑三期C3地块,竞得者在交清出让金的同时,须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财务窗口缴纳1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国土财务窗口将分二期返 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按时完成外墙装饰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返还5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按时开 业经营后返还500万元人民币。
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3年内(含3年)未完成外墙装饰或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再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100万元人民币,直至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没收完为止。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4年内(含4年)未开业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再 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100万元人民币,直至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没收完为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
1、联系人:王美英
2、联系电话:0579—85191677
(二)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1、联系人:翁春菊 王法其
2、联系电话:85232723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账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
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231000002407755、
中信银行7338010195900000183、
中国银行850007169908094001、
邮政储蓄银行100438710260010001。
5、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中信银行、
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6、网 址:www.ywczjgw.com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北苑三期C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自行办理。
二、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北苑三期C3地块:
1、地块位置:东靠前洪工业基地、南靠河道绿化用地、西靠望道路、北靠C2地块;
2、出让面积:19151.666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业(大型零售商场);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5、建筑密度:≤58%;
6、容积率:≥1.5≤2.8;
四、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竞买人为2009年度中国连锁百强前30强的连锁超市类境内外企业(超市销售规模占企业总销售规模的50%以上,数据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网站公布为准)。
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 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2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报名者持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资料到市场贸易发展局报名;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2月25日上午11:30时的工作时间,持市场贸易发展局的审核意见书及其它资料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报名。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2月25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出让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成交确认书;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2月25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的审核意见;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我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
(3)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4)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 统一组织。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0天,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11年2月28日上午9:00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11年3月9日下午4:00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和下午13:00时至17:00时。
七、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北苑三期C3 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115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万元)的倍数。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地块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 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该地块由挂牌主持人在2011年3月9日下午4:00时止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 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 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一分钟内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敲锣表示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 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义乌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者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者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不得退还定金。在出让金交清之日出 让方将出让宗地交付给竞得人。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十、出让金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地块的出让价款(成交价不含税),出让价款按以下时间和比例支付:
1、出让价款在1亿元(不含)以内的,按出让价款总额的50%、50%的比例分两期缴纳,分别于成交后40日、60日内支付。
2、出让价款在1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之间的,按出让价款总额的50%、50%的比例分两期缴纳,分别于成交后40日、90日内支付。
3、出让价款在5亿元(含)至15亿元(不含)之间的,按出让价款总额的50%、50%的比例分两期缴纳,分别于成交后40日、180日内支付。
4、出让价款在15亿元(含)至25亿元(不含)之间的,按出让价款总额的50%、50%的比例分两期缴纳,分别于成交后40日、270日内支付。
5、出让价款在25亿元(含)以上的,按出让价款总额的50%、50%的比例分两期缴纳,分别于成交后40日、360日内支付。
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期限届满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十一、违约金
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40日内(2011年4月18日之前)凭《成交确认书》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国土财务窗口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 款(含定金),在 日内(2011年 月 日之前)交清出让金。如果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逾期60日以内的(含60日), 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竞买保证金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按挂牌成交价款的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挂牌成交价款的20%的,竞买 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不按约定时间缴纳出让金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金按约定交清时间逾期超过60日的、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退还。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申请 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挂牌地块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三)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 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七)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八)其他要求事项:
1、竞买人在项目实施时须在义乌注册全资子公司。
2、房地产权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举办批发性市场,未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房地产权也不得整体转让;经批准转让的受让人资格条件不得低于本次挂牌的竞买人资格条件。
3、竞得者必须在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必须在成交后4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 日 内交清出让价款。
4、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应在1年内动工建设;应在3年内完成外墙装饰并通过竣工验收;应在4年内开业经营。
5、项目履约保证金
北苑三期C3地块,竞得者在交清出让金的同时,须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财务窗口缴纳1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国土财务窗口将分二期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按时完成外墙装饰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返还5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按时开业经营后返还500万元人民币。
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3年内(含3年)未完成外墙装饰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再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100万元人民币,直至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没收完为止。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4年半内(含4年)未开业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再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100万元人民币,直至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没收完为止。
(九)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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