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国土资源局2月14日至2月25日挂牌出让幅国四幅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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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南市街道槐堂寿塔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亩)
|
行业
要求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
(人民币)
|
起始价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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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槐堂村寿塔
|
2619
|
工业
|
1.2-2.0
|
40-65%
|
15-20%
|
100
|
工艺品
|
50
|
15万元
|
234元/㎡
|
2
|
寿塔二号地块
|
1596
|
工业
|
1.2-2.0
|
40-65%
|
15-20%
|
120
|
金属制造
|
50
|
10万元
|
234元/㎡
|
3
|
寿塔三号地块
|
1968
|
工业
|
1.2-2.0
|
40-65%
|
15-20%
|
150
|
通信电子
|
50
|
10万元
|
234元/㎡
|
4
|
寿塔四号地块
|
2052
|
工业
|
1.2-2.0
|
40-65%
|
15-20%
|
100
|
工艺品
|
50
|
10万元
|
234元/㎡
|
二、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报名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元月25日至2011年2月24日,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元月25日至2011年2月24日,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 止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11年2月2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8:30时至 2011年2月25日16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
联系电话:86691836 联 系 人:王女士
开户单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帐 号:1208040029049203886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元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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