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6月3日拍卖出让洪铺镇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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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自然资规告字﹝2026﹞8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等有关规定,经怀宁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小组会审议,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出让位于怀宁县洪铺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HN2026-8 | 怀宁县洪铺镇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276.61㎡(约3.41亩) | 1.0≤R≤1.6 | ≤32% | ≥30% | ≤27 | 70 | 163.01 | 33 |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按县资规局出具的编号TJ202604号规划条件执行,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提供的宗地图为准;地块其他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出让方式:拍卖,不足两家报名转挂牌供应。
四、出让文件取得: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1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
五、竞买登记及竞买资格确认:参与拍卖的竞买申请人于2026年6月1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6时(到账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6月2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参与挂牌的竞买申请人于2026年6月11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16时(到账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6月12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拍卖转为挂牌,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需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26年6月3日10:00。
2.挂牌日期: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5日。
挂牌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挂牌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0:00。
3.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竞买约定
1、该地块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及私家庄园等。
2、地块出让条件:按地块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地块内现状标高(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出让。
3、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出让起始价。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洪铺镇人民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土地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4632195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5101688
十、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怀宁支行
账 号:223024162871000002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