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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6月7日协议出让青浦区金泽镇水乡客厅规划三十六路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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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协示字(2026)第1号


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面积(公顷)

扩大后总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青浦区

青浦区金泽镇水乡客厅规划三十六路、01-02-02及01-02-03公共绿地部分地下空间(扩大用地)

东至01-03-01地块、南至规划三十六路,西至01-02-01地块,北至01-02-03地块

九级

11.81

01-04-01地块: 1.5,01-02-01地块: 2.0,01-03-05地块: 1.2,01-03-01地块: 2.5

01-04-01:办公楼,01-02-01:商业用地,01-03-05:商业用地,01-03-01:商业用地,办公楼

01-04-01:办公楼50年,01-02-01:商业用地40年,01-03-05:商业用地40年,01-03-01:商业用地40年,办公楼50年

27.00

33472.00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1、项目建设运营应遵循《长三角生态绿地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QD-017)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一点一心”创智引擎组团(附加图则)》文件的规定。

2、本地块地下出让范围内应兼顾设防,战时功能为紧急人员掩蔽,抗力级别为核6级,常6级。

3、地下建设条件:地下空间应满足市政下水道等管线敷设要求,确保地下管线的合理布置及安全运行。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6年06月07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南路757号

单 位: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1700

联系电话:021-33861931

联 系 人:林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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