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6月29日至7月8日挂牌出让智慧大道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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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自然资挂[2026]1-1号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2026-2-5(X2603) 智慧大道以东秋月路以南
27700 商业/旅馆用地
容积率 ≤ 1.2 建筑密度 ≤ 50 建筑限高 ≤ 50 0 ≤ 绿化率 40 2250 11135.4 20 (元/建筑平方米)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 在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提前缴清的,可以提前交付土地并办理土地手续。受让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严禁建筑形态居住化、别墅化设计,严禁采用独立式或联排布局的商务金融建筑。 3. X2603智慧大道以东、秋月路以南地块内建(构)筑物予以规划保留,保留建(构)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作价19040万元。保留建(构)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价款不包含在土地价款中,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另行支付19040万元保留建(构)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价款给经开区土储中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负责地块及建(构)筑物的安全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等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地块内建筑物不允许分割转让和销售。 4. 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实地踏勘。
二、竞买资格:本次土地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6. 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申请书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否则,竞得后不得申请变更土地受让人。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6月08日 至2026年06月29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0.60.42:8180/)(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7月0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06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0.60.42:8180/),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X2603;
报名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06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06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6年06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X2603地块土地整理者经开区土储中心承诺在该地块土地成交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时间前,完成地面保留建(构)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的交接。如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整理者同意以该地块连房带地出让价款为基数,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时点对应的一年期LPR的3倍/天,按照实际延迟天数向土地受让人支付违约金,直至土地、保留建(构)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达到交付条件为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1-88058967
联系人:徐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6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