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1月18日至1月27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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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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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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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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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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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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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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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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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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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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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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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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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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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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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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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东路南侧 地块(2010G208P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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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东路南侧 富春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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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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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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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金融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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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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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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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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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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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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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整
或其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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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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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规划局批准的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名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为净地、有底价出让,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本期地块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1月21日,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04室)(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获取。
五、本期地块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4日16∶00时之前,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04室)(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提交书面申请。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法人申请的,应提交:
①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自然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
①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②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③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与提交书面申请时间相同。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受理申请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27日9∶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出让人根据竞买人要求随时组织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勘察;竞买人也可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04室)
联系电话:83638292(090)
联 系 人:吴继尧
开户单位: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875154834708093001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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