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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2月28日至3月11日挂牌出让十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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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洪地№2011G01-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竞买
保证
 
挂牌
起始
 
加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东八道北侧、宁淮高速西侧
952  (1.43亩)
商住
28
100%
/
40、70
20
40
5或其整倍数
2
宁淮高速西侧、东八道北侧
3567 (5.33亩)
商业(宾馆)
7.0
100%
/
40
50
105
5或其整倍数
3
东八道北侧、宁淮高速西侧
8707   13.06亩)
商业(酒店)
3.0
100%
/
40
100
260
5或其整倍数
4
宁淮高速西侧、东八道北侧
3481   5.2亩)
商住
28
100%
/
40、70
100
145
5或其整倍数
5
宁淮高速东侧、东九道南
13467 (20.2亩)
商住
3.2
30%
30%
40、70
500
1200
10或其整倍数
6
富民家园西北侧
1165   1.75亩)
商住
3.2
55%
/
40、70
50
120
5或其整倍数
7
东五道南侧、东五街西侧
14951 (22.43亩)
商住
4.1
40%
20%
40、70
1000
1300
10或其整倍数
8
建设路东侧、西七道南侧
39335   59亩)
商住(安置房)
3.2
35%
28%
40、70
2000
2650
10或其整倍数
9
东九道南侧、砚临河东侧
1280   1.92亩)
商业(茶社)
2.3
75%
/
40
200
380
10或其整倍数
10
洪泽湖文化广场西南角
1727 (2.59亩)
商服业
1.3
52%
/
40
200
400
10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三、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进行,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及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8:30至2011年3月9日上午11:00,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8日上午8:30至2011年3月9日上午11:00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9日上午11: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3月9日上午11: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上午8:30至2011年3月11日上午9: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五) №2011G01-10号地块土地面积以挂牌出让文件中勘测面积为准。
  (七)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东九道26号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传    真:0517-87223013
  联 系 人:仇应关   陆军
  竞买履约保证金汇入行:洪泽建行
  收款单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帐号:32001727936051137918
  执收单位: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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