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姜堰市国土资源局2月16日至3月1日挂牌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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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姜堰市人民政府批准,姜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
号 |
宗地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增加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沈高镇冯西村 | 2726 |
商服用地
(加油站) |
≤1.0 | ≤50% | ≥20% |
40
|
216.72 | 170 | 5 |
1 |
沈高镇夏北村
3组 |
12396
|
居住用地
(含商业) |
1.0-1.5
|
≤38%
|
≥28% |
商40住70
|
762.36 | 580 |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2011]3号公告地块的申请人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境外企业和个 人,需符合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达到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2011]3号公告地块的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2月25日,到姜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查阅挂牌出让文件。
五、[2011]3号公告地块的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6日至2011年2月25日,到姜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 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16时30分。每宗地缴纳报名资料费200元,竞得者保证金抵算出让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 息)。报名未参加竞买的,所缴保证金和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2011]3号公告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姜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姜堰市上海路88号)。
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16日至2011年3月1日(星期二)14:30时。
挂牌交易确认时间:2011年3月1日(星期二)14:30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姜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23-88818226 联系人:王女士、刘先生
开户单位:姜堰市预算外资金结算中心
开 户 行:江苏姜堰农村合作银行通达支行
账 号:3212843901201000028347
网 址:www.jygtj.gov.cn
www.landjs.com
www.jyszgb.com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达到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2011]3号公告地块的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2月25日,到姜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查阅挂牌出让文件。
五、[2011]3号公告地块的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6日至2011年2月25日,到姜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 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16时30分。每宗地缴纳报名资料费200元,竞得者保证金抵算出让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 息)。报名未参加竞买的,所缴保证金和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2011]3号公告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姜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姜堰市上海路88号)。
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16日至2011年3月1日(星期二)14:30时。
挂牌交易确认时间:2011年3月1日(星期二)14:30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姜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23-88818226 联系人:王女士、刘先生
开户单位:姜堰市预算外资金结算中心
开 户 行:江苏姜堰农村合作银行通达支行
账 号:3212843901201000028347
网 址:www.jygtj.gov.cn
www.landjs.com
www.jyszgb.com
姜堰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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