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国土资源局3月2日至3月11日挂牌出让五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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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条件 | 起始价 (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使用年限 | 缴款时间 | 交地时间 |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化率 | |||||||||
亭湖大道南、经三路东侧地块(亭) | 55611 | 商业 | ≤2.8 | ≤40% | ≥20% | 净地 | 1800 | 2100 | 10元/m2或其整数倍 | 40年 |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 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付土地。 |
亭湖大道南、经三路西侧地块(亭) | 91661 | 居住、商业、办公(商办比例≥60%) | ≤2.5 | ≤35% | ≥28% | 净地 | 2250 | 4200 | 10元/m2或其整数倍 | 商办40年居住70年 |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 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付土地。 |
经四路东、亭湖大道南侧地块(亭) | 25473 | 商业、办公(办公比例≤20%) | ≤2.4 | ≤40% | ≥20% | 净地 | 2100 | 1100 | 10元/m2或其整数倍 | 40年 |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 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付土地。 |
经四路东、新南路北侧地块(亭) | 48105 | 居住(含5%商业配套) | ≤2.0 | ≤20% | ≥40% | 净地 | 2100 | 2100 | 10元/m2或其整数倍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 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付土地。 |
经四路东、新丰河南侧地块(亭) | 51413 | 居住(含5%商业配套) | ≤2.0 | ≤20% | ≥40% | 净地 | 2100 | 2200 | 10元/m2或其整数倍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 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付土地。 |
二、申请竞买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6日至2011年3月9日到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大厅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时间: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9日16:00;地点: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大厅;具体要求:申请人须按竞买须知中明确的报名条件持相关文件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以盐城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结算中心出具的收款凭据为准)书面申请,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挂牌交易时间:2011年3月2日8:30至2011年3月11日17:00;交易地点: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大厅。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其他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
2、出让地块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以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大厅发售的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竞买须知,了解竞买地块的出让条件。
3、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联系电话:0515-88158623
联系人:徐先生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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