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土让[2010]第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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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土让[2010]第 03 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整体挂牌出让位于金东新城区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物高度(米)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A
|
政和街以东、
艾青路南侧
|
23960
|
商业、办公、住宅
|
1.36-1.8
|
≤32.79%
|
≥24.3%
|
≤33
|
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
|
2280
|
1200
|
B
|
大堰河西侧、
艾青路南侧
|
57076
|
商业、办公、住宅
|
1.7-2.09
|
≤27.11%
|
≥27.6%
|
/
|
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
|
2310
|
2900
|
C
|
大堰河街西侧、光南路南侧
|
66382
|
商业、办公、服务业(五星级宾馆)用地
|
2.2-3.0
|
≤50%
|
/
|
≤70
|
商业40年
|
1060
|
7100
|
D
|
政和街东侧、李渔东路南侧
|
75575
|
商业、办公、住宅
|
1.2-1.6
|
≤26%
|
≥30%
|
/
|
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
|
2420
|
3800
|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注:A、B、D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住房开发总面积的30%以上。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或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金缴纳要求:地块A、B的出让金须在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地块C、D的出让金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四、本次出让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设底价即保留价),确定竞得人的具体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 2 月 13日至2010年 3月 16 日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 2 月 13 日至2010年3月16日15时止,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0年3月16日15时止。
六、挂牌时间: 2010年3月5日-3月18日15时止。挂牌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1、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四宗地必须同时申请,不得单独申请其中的任一地块;申请人必须四宗地同时报价,其中任何一宗地未报价或报价未达到底价(保留价)的,四宗地均不成交;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竞买人的,以四宗地报价均最高者(且四宗地报价均不低于底价的)为竞得人。
2、竞买申请人若有意向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先向我局提供与金东新城区建设指挥部签订的《宾馆项目建设约定书》(该约定书设有宾馆项目建设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和宾馆项目建设保证金缴纳凭证,方可参加本次出让申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网址: www.landchina.com
联系电话:0579-82398090 82176813
联系人: 刘东来 邵丽清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市商业银行市府支行
帐号:1307427300001207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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