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3月2日至3月11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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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1-2-1 | 南纬四路北侧,经十三路东侧 | 24605 | 商住 | 1≤容积率≤2.50 | ≤50 | ≥30 | 70 | 1400 | 6600 | 20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 本宗地位于南纬四路北侧,经十三路东侧;总用地面积24746平方米(合37.12亩),其中出让面积24605平方米(合36.91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租赁房用地);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七十年,商务金融用地四十年,公共设施用地五十年。供地条件:拆除地面建筑物,宗地内外基础设施保持现状。 (二)本宗地挂牌起始价6600万元,加价幅度200万元,保证金1400万元。 (三)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规划容积率≤2.5(控规指标、按总用地面积计算),建筑基底面积≤12350平方米,绿地面积≥75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1750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商务金融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23日至2011年03月09日,到镇江市国土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02日至2011年03月10日,到镇江市国土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10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3月10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镇江市国土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2-1地块:2011年03月02日9时 至2011年03月11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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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五、报名手续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经资审合格,方可缴纳保证金,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取得正式竞买资格。六、凡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外地企业或个人,一旦竞买成功,其依法在我市投资注册成立从事竞得地块项目运作、出资比例大于50%的有限公司,将有权享受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直接办理供地手续和申请土地登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法人企业注册登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国土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1-85246955、85225175
联 系 人:林先生,吴女士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2月18日
2011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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