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绍市土告字[201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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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绍兴市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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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江新区H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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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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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9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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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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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三纺机械围墙,南至河流和上窑村民房,西至梅山江和110KV杨望变,北至世纪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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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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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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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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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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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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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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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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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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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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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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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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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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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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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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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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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市内外所有符合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及拖交土地出让价款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则事先须向我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人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我局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市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市内外所有符合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及拖交土地出让价款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则事先须向我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人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我局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市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2月28日 至 2011年03月11日 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02日 至 2011年03月11日 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1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3月1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3月12日09时30分 在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85113215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业务部
银行帐号:090000010290020001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85113215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业务部
银行帐号:09000001029002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1-02-23
20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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