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9月24日拍卖出让五金物流港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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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土拍告字[2026]59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永康市五金物流港A-12地块-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其它 |
2026-59 | 永康市五金物流港A-12地块-地块一 | 物流仓储用地 | 42154.78 | 50年 | 750 | 640 | 详见拍卖 文件 |
注:1、本地块需100%自持,不得分割转让。若出让地块与相邻地块为同一受让主体,规划指标可统一平衡,相邻地块之间可不做建筑退让,具体地块规划设计指标详见《永康市五金物流港A-12地块用地红线及规划设计条件图》。
2、该地块纳入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管理,具体标准地出让指标详见《“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联审意见》。受让方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物流仓储用地“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3、根据《永安消整治办〔2023〕7号》文件要求,该地块为仓储用地,建筑物要求为火灾危险性等级丙类及以上。
4、地块内地下部分(±0以下)矿产资源随同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相关费用按市场评估价确定,受让人需在建筑设计方案明确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矿产资源勘查评估并按评估价值缴纳;在受让人完成费用缴纳后予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块内矿产资源若需在本市域范围内进行加工,须运送至本市有合法的砂石生产经营资格和场地的企业进行加工。
5、若该地块开发过程中发现文物,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交由文物部门处理。
6、地块经济技术、规划指标、建设要求等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壹拾元(大写)(10元/平方米)或每平方米壹拾元(大写)(10元/平方米)的整数倍,本次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16:00时至2026年9月23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16:00时)
本次拍卖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09:00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相关文件。拍卖出让相关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出让由永康市公证处全过程公证。
九、现场咨询: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主楼4楼1405室)。
联 系 人:尚女士
咨询电话:0579- 8717481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