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9月17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经开区凤城一路南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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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3宗经营性用地5宗产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性用地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 宗地序号 | 地籍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出让宗地咨询联系电话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配建设施 | ||||||||||
| 1 | JK3-30-3-1 | 经开区凤城一路南侧、未央路以西。 | 25294.23平方米(37.941亩) | 住宅、商业(共用宗) | 30353-43000 | 1.2-1.7 | ≤32% | ≥30% | 建设宗地西侧两条规划道路,其中南北向规划路长度约199.83米,标准段宽15米,面积3090.75平方米;东西向规划路长度130米,标准段宽15米,面积1845.04平方米。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0000 | 6000 | 500 | 章女士029-86527872王女士029-61329362 |
| 2 | BL9-10-26 | 碑林区长安北路以西、友谊西路以北。 | 5977.47平方米(8.966亩) | 商业 | ≤23492 | ≤3.93 | ≤55% | ≥25% | / | 40年 | 14795 | 3000 | 300 | 胡先生029-81541865王女士029-61329362 |
| 3 | XC11-7-166 | 新城区韩森路以南,幸福路以东,酒十路以西。 | 21897.63平方米(32.846亩) | 住宅、商业(共用宗) | 26278-54745 | 1.2-2.5 | ≤25% | ≥35% | /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4040 | 6810 | 1000 | 马先生029-83276707王女士029-6132936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宗地情况、竞买要求:
1.宗地1竞得人须在净用地西侧建设两条规划道路,其中南北向规划路长度约199.83米,标准段宽15米,面积3090.75平方米;东西向规划路长度130米,标准段宽15米,面积1845.04平方米。竞得人须在土地竞得后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签订《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建设及移交监管协议》,具体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工期等按照协议要求执行。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落实。
2.宗地2竞得人在项目建设时须按照西安市文物局《关于地铁五号线南稍门站点上盖商业项目用地的供地意见》(市文物函〔2026〕281号)相关要求执行。该地块建筑限高按照《小雁塔缓冲区建设高度控制专项规划》相关要求执行。
3.宗地3位于安全控制区,竞得人在项目后期的开发、建设、使用中须落实国家安全部门相关要求,由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4.宗地3宗地容缺文物部门供地意见,后续新城区政府需按规定完成考古勘探和发掘,未完成考古勘探和发掘前相关项目不得建设开工。待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全部完成后,相关材料需另报文物部门出具供地意见。
5.以上挂牌经营性用竞得人须依据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规划条件配建要求在宗地内建设各类公建配套设施,其中应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由辖区住建部门监管落实。
6.以上挂牌经营性用地装配式建筑等有关要求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书约定执行。
(二)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以上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活动。住宅用地不接受个人报名参与竞买,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单位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住宅用地竞买。
2.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3.住宅用地竞得人不能提供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购地资金不符合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4.以上挂牌经营性用地均不接受联合竞买。
5.以上挂牌经营性用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xggzyjy.xa.gov.cn/)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持有已解锁CA锁(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CA锁(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解锁要求详见《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数字证书解锁指南》(获得地址为:http://sxggzyjy.xa.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四、挂牌时间
网上挂牌期限为2026年9月17日9时至2026年9月30日16时整,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和支付竞买保证金。挂牌竞买保证金支付截至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16时整。网上挂牌报价截至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6时整。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并以出让文件及附件为准。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网址:http://sxggzyjy.xa.gov.cn)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竞买人操作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会员端操作手册》(获得地址为:http://sxggzyjy.xa.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期、终止等变更情况,请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七、公告期间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请致电宗地联系人,对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网上挂牌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处咨询电话: 86510029转80709(9月1日停止使用)
029-61329400 029-61329405(9月1日开始启用)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139号市级机关凤城九路办公区2号楼5层508、509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处咨询电话:86510029转80715(9月1日停止使用)
029-61329570(9月1日开始启用)
网址: http://sxggzyjy.xa.gov.cn
https://zygh.xa.gov.cn/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