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盱眙县10月4日至10月14日挂牌出让奥体路与东阳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盱眙县挂[2026]13号
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XGJ26017 奥体路与东阳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45010.55 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01 < 容积率 ≤ 2 建筑密度 ≤ 25 建筑限高 ≤ 54 35 ≤ 绿化率 70 4185 20898 10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XGJ26017奥体路与东阳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①地块内建筑物予以保留,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物具体功能以方案批准为准),总建筑面积2843.16㎡,其中地上1982.69㎡(计容),地下860.47㎡(不计容)。②该地块内建筑物资产价值为人民币¥1191.1228万元(大写:壹仟壹佰玖拾壹万壹仟贰佰贰拾捌元整),不包括在土地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③竞买人竞买前须去现场实地勘察,与工作人员蒋先生联系,电话:18360797709。 2.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也可以联合竞买。2.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3.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住宅类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9月14日 至2026年10月03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www.ha-land.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04日至2026年10月1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12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www.ha-land.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XGJ26017;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6年10月04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定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出让金缴纳方式:(1)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一年内缴清,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2)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6.本次挂牌地块基础设施及周边道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 7.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8.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为保证土地出让合同能顺利履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提供与土地出让金同等额度的银行保函或提供其控股公司(个人)出具的合同履约担保支付承诺书,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1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合欢大道11-8号
联系电话:0517-80910617
联系人:沈先生、陈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