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局2月18日至2月27日挂牌出让六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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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新区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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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锡新国土2011-1 | 无锡市新区锡梅路以北、伯渎河以南地块 | 28032.80 | 工业 | 0.80<容积率<2 | 建筑密度介于30和50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50 | 294 | 1471.72 | 10 |
锡新国土2011-2 | 无锡市新区金马路以东、新农路以北、宏达钢管以南地块 | 6681.20 | 工业 | 0.80<容积率<2 | 建筑密度介于30和50 | >20 | 50 | 67 | 335.40 | 10 |
锡新国土2011-3 | 无锡市新区金马路以东、新农路以北、宏达钢管以南地块 | 6052 | 工业 | 0.80<容积率<2 | 建筑密度介于30和50 | >20 | 50 | 60 | 303.81 | 10 |
锡新国土2011-4 |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鸿新路以东、规划河道以南、鸿山路以西、经十一路以北地块 | 71768.40 | 工业 | 0.80<容积率<2 | 建筑密度介于30和50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50 | 709 | 3545.36 | 10 |
锡新国土2011-5 |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振发路以南、鸿山路以西地块 | 13877 | 工业 | 0.80<容积率<2 | 建筑密度介于30和50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50 | 135 | 685.52 | 10 |
锡新国土2011-6 | 临空总部科技园启动区B地块以北、规划三路以西、规划二路以南地块 | 11031.60 | 其它 | <2 | <40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50 | 128 | 642.04 | 10 |
1、编号:锡新国土2011-1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编号:锡新国土2011-2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编号:锡新国土2011-3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4、编号:锡新国土2011-4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5、编号:锡新国土2011-5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6、编号:锡新国土2011-6
建设内容:科研设计用房
投资强度:36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无锡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符合本地区相关产业准入,国家、省级工业园区亩均投资强度达到360万元,一般工业集中区亩均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29日至2011年02月27日,到无锡市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天山路5号B楼310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29日至2011年02月27日,到无锡市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天山路5号B楼310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27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2月2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锡市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天山路5号B楼310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锡新国土2011-1地块:2011年02月18日9时 至2011年02月27日16时30分;
2、锡新国土2011-2地块:2011年02月18日9时 至2011年02月27日16时30分;
3、锡新国土2011-3地块:2011年02月18日9时 至2011年02月27日16时30分;
4、锡新国土2011-4地块:2011年02月18日9时 至2011年02月27日16时30分;
5、锡新国土2011-5地块:2011年02月18日9时 至2011年02月27日16时30分;
6、锡新国土2011-6地块:2011年02月18日9时 至2011年02月27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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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受让人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按扣除50%定金以外的剩余土地出让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12个月;(二)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9个月;(三)由市、区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6个月。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地点为无锡新区长江俱乐部;公开出让竞买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14时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天山路5号B楼310室)
联系电话:0510-85213509 0510-85219105
联 系 人:欧阳华 吉利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无锡新区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2011年01月29日
2011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