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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国土资源局2月22日至3月3日挂牌出让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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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C11013 星湖大道北、东方大道东(汽车城一号地块) 17427.51 商业 ≤0.94 ≤45 ≥20 40 500 2439.8514 10元或其整数倍(单位面积土地价)
C11014 星湖大道北、东方大道东(汽车城二号地块) 26176.30 商业 ≤0.7 ≤40 ≥20 40 800 3664.6820 10元或其整数倍(单位面积土地价)
C11015 星湖大道北、东方大道东(汽车城三号地块) 9800 商业 ≤0.82 ≤42 ≥20 40 300 1372 10元或其整数倍(单位面积土地价)

        二、竞买资格:C11013、C11014、 C11015号地块竞买申请人:须为汽车生产商或进口汽车中国总经销商授权的品牌乘用车经销商(同意授权在南通地区销售)或其全资投资方,不可用已受让供地的品牌授权参加挂牌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持相关佐证材料于2010年3月9日下午4时前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孙颖,联系电话:13773638003)。经审核,符合以上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其参加**地块竞买》的书面意见,方可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地块竞买。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含其法人代表另行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与以上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如有需要,竞得人请按有关规定自行考虑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28日至2011年03月15日,到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28日至2011年03月15日,到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15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3月15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C11013地块:2011年03月02日9时 至2011年03月17日15时;
2、C11014地块:2011年03月03日9时 至2011年03月18日11时;
3、C11015地块:2011年03月03日9时 至2011年03月18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青年西路37号
        联系电话:0513-83534313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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