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国土资源局2月25日至3月14日挂牌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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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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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CR11007 | 疏港路与工农路西北侧 | 118454.83 | 商住 | 1<容积率<2.85 | <34.50 | ≥33 | 40.70 | 29000 | 142145.7960 | 每平方米10元或其整数倍(单位面积土地价) |
R11006 | 青年东路南、海港引河东 | 104004.20 | 住宅 | 1<容积率<3.12 | ≤20 | ≥35 | 70 | 4800 | 23920.9660 | 每平方米10元或其整数倍(单位面积土地价) |
二、竞买资格:R11006号地块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须经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认定,并被列入符合资格企业名单。 2.向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的银行专户缴纳“信用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列入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名单的企业持信用保证金缴纳凭证,方可参加本地块竞买申请。 CR110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与实际到帐资本金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法人单位,竞买人须提交企业工商执照及其他证明材料经崇川区政府审核后方可参加土地竞拍。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含其法人代表另行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与以上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如有需要,竞得人请按有关规定自行考虑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22日至2011年03月10日,到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22日至2011年03月10日,到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10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3月10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CR11007地块:2011年02月25日9时 至2011年03月14日15时;
2、R11006地块:2011年02月25日9时 至2011年03月14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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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青年西路37号
联系电话:0513-83534313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1月29日
2011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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