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国土资源局3月21日至3月31日挂牌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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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高港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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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1]3-1号 | 高港区永安洲镇疏港北路东侧、永新路北侧 | 71205 | 工业 | ≥0.80 | ≥40 | ≤15 | 50 | 418 | 2090 | 80 |
[2011]3-2号 | 高港区永安洲镇建桥路南侧、沿江高等级公路西侧 | 132927 | 工业 | ≥0.70 | ≥40 | ≤13 | 50 | 780 | 3900 | 100 |
1、编号:[2011]3-1号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167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编号:[2011]3-2号
建设内容:工业仓储
投资强度:22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高港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28日至2011年03月28日,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港分局二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28日至2011年03月28日,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港分局二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28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3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港分局五楼会议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3-1号地块:2011年03月21日8时30分 至2011年03月31日15时10分;
2、[2011]3-2号地块:2011年03月21日8时30分 至2011年03月31日1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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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2号
联系电话:0523-86910670
联 系 人:贾晖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高港区国土资源局
2011年02月28日
2011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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