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国土资源局3月23日拍卖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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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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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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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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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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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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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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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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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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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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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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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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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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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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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路乡步路村(原步路乡卫生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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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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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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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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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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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檐口高度≤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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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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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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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设有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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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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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0仙村镇规条字第002号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范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有拖欠本县土地出让金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书面申请前缴清所欠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保留价,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2日,到仙居县地产交易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2日,到仙居县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3月22日16 时。
六、成交价款的组成及支付: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向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付清成交价款。
七、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的签订: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之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 年3月22日16:3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 年3月23日9时时在仙居县招投标中心举行。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xjgt.gov.cn)上公布。
(2)报名地点:仙居县招投标中心。
(3)详细情况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仙居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6-87716505、87771500
联 系 人:马女士、王女士
开户单位: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帐号:33001667535059911111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