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国土资源局3月17日拍卖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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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净地交付(仅指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不包括地块内的“五通一平”在内)。
净地交付(仅指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不包括地块内的“五通一平”在内)。
宗地编号: | 烟墩镇201101号 | 宗地面积: | 200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烟墩镇烟墩村境内,东、南至居民点,西至村级道路,北临318国道。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0.5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750.5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四选一):(一)户名:南陵县财政局帐号:20000253763110300000018 开户行:扬子银行南陵支行(二)户名:南陵县财政局帐号:730001040011525 开户行:农行南陵支行(三)户名:南陵县财政局帐号:34001676201053002890 开户行:建行南陵支行(四)户名:南陵县财政局;开户行:徽商银行南陵县支行;帐号:1102301021000013135。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2月25日 至 2011年03月16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2月25日 至 2011年03月16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16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3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3月17日09时00分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开发建设期限1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
2、竞得人必须执行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纪要(2010第5号)南陵县烟墩镇烟墩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3、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800.5万元人民币(含履约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开发期限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5、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地块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报名登记者所取得的竞买资格自动转为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资格,并参与挂牌报价。不参与挂牌报价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挂牌竞价出让活动,采用增价有底价出让法,转挂牌后增价幅度为1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拍卖出让转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3月17日上午9时起至3月26日止。从挂牌开始,至2011年3月25日17时前(工作日),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 挂牌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16时30分(工作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3月25日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摘牌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下午15时。
7、土地出让成交后,公示七个工作日期满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须按本方案约定支付,受让人逾期不纳的,须按规定交纳滞纳金。
8、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除开发期限保证金外,其余冲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开发建设期限1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
2、竞得人必须执行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纪要(2010第5号)南陵县烟墩镇烟墩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3、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800.5万元人民币(含履约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开发期限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5、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地块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报名登记者所取得的竞买资格自动转为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资格,并参与挂牌报价。不参与挂牌报价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挂牌竞价出让活动,采用增价有底价出让法,转挂牌后增价幅度为1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拍卖出让转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3月17日上午9时起至3月26日止。从挂牌开始,至2011年3月25日17时前(工作日),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 挂牌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16时30分(工作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3月25日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摘牌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下午15时。
7、土地出让成交后,公示七个工作日期满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须按本方案约定支付,受让人逾期不纳的,须按规定交纳滞纳金。
8、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除开发期限保证金外,其余冲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