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土让[2010]第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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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土让字[2010]06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金华市工业园区金衢路以北,姜山头村以西等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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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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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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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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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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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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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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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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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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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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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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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园区金衢路以北,姜山头村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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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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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55
(其中高压走廊用地
面积52594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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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市场)用地
|
0.8~ 1.1
|
40%~50%
|
15%~20%
|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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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
450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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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79
(其中高压走廊用地
面积13020 m2)
|
商业(市场)用地
|
0.8~ 1.1
|
40%~50%
|
15%~20%
|
40年
|
800
|
1500
|
|
市工业园区宾虹西路以南、姜山头村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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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3633
|
商业(市场)用地
|
1.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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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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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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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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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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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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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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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82
|
商业(市场)用地
|
1.0~ 1.2
|
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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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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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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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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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申请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金缴纳要求:四宗地出让金均要求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五、本次出让地块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设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具体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六、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5月10日,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开发区大楼十五楼)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5月10日15时止,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15时。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0年5月1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5月12日15时止。报价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挂牌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公告栏、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公告栏、金华经济开发区大楼一楼公告栏。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20%转为合同定金。在付清出让金时定金方可转为出让金。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本次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作为一个出让项目进行出让,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四宗地必须同时申请,不得单独申请其中的任一地块;必须四宗地同时报价,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竞买人的,以四宗地最后报价总价(即出让金总额)最高者为竞得人。四宗地必须同时开发建设。
九、其他事项:本次出让地块均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垂询。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15楼)
网 址:www.landchina.com
联 系 人:陈国炜、李春霞,联系电话:0579-82370810
孙正阳 0579-82381112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
帐 号:3300167673505900067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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