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3月18日至3月28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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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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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镇润(工)11-2-1 | 沿江高等级公路北侧 | 12477 | 工业 | 0.6≤容积率≤1.5 | ≥20 | 50 | 110 | 537.9344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同一宗地有2个以上缴纳保证金、资审合格之单位的,如在书面报价截止之时止,均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 |
1、编号:镇润(工)11-2-1
建设内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投资强度:3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地块:沿江高等级公路北侧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资审合格,在缴纳保证金的同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02日至2011年03月24日,到镇江市国土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15日至2011年03月25日,到镇江市国土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25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3月25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镇江市国土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镇润(工)11-2-1地块:2011年03月18日9时 至2011年03月28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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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出让由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镇江市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国土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1-85246955、85225175
联 系 人:朱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3月02日
2011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