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国土资源局3月19日拍卖出让一幅(庆国土资告字[201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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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1) 4号 | 宗地面积: | 8475.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观区海口镇河口村安九公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1.69 | 建筑密度(%): | 37-38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21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4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地上有已建成的建筑物 | |||||||||
起始价: | 36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该地块为商住用地。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2、本次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安庆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3、竞得人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缴清已建成的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评估确认总价741.4万元。 4、竞得人成交后,对已建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有关工程许可及资料由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移交。工程验收及其他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理。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拍卖(挂牌)文件载明的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02日 至 2011年03月17日 到 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02日 至 2011年03月17日 到 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17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3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3月19日11时00分 在 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上午11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3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1年3月18日至2011年3月28日11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上午11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3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1年3月18日至2011年3月28日11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鲁阳戈
联系电话:0556-5866620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银行帐号:169,030,102,100,033,7399
联系地址: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鲁阳戈
联系电话:0556-5866620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银行帐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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