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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国土资源局2月18日拍卖出让一幅(松国土告字[201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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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1-01 宗地面积:  40572.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东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6-1.9 建筑密度(%):  24-40
绿化率(%):  25-35 建筑限高(米):  20-36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500万元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及通讯。
起始价:  410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29日2011年02月17日宿松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29日2011年02月17日宿松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2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2月18日16时00分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16时止(以实际到帐为准)。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1年 2月18日8时至2011年2月28日16时止,挂牌地点: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2、根据宿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的《宿松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约定及要求,受让单位(竞得人)必须按规划要求对受让地块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后,将其在规划的长宁路及白崖寨路约定的位置所建房屋的一、二层作为安置用房无偿安置给安置居民使用,并负责为安置居民办理土地证及房产证,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单位承担。具体安置方案及要求详见拍卖(挂牌)文件。
      3、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4、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5、竞得人若将其竞得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拟成立新公司投资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1号
      联 系 人:戴继平
      联系电话:0556-7817305
      开户单位:宿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宿松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帐号:20000105179710300000026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

20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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