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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国土资源局3月23日拍卖出让一幅(歙国土告字[2011]04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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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歙国土[2011]10号 宗地面积:  51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徽城镇新安路(歙县新华书店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2.8 建筑密度(%):  ≤37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15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含地上建筑物面积约14400.54平方米。
起始价:  3572.2783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该地块拍卖出让含地上房产(建筑面积约14400.54平方米)的价值1277.2783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在歙县范围内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或出让合同约定限期进行开发建设的;2、此前竞得土地至今仍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以及至今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的;3、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和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有记录不满三年的。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02日2011年03月22日歙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02日2011年03月22日歙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22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3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3月23日09时30分歙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至2011年3月22日11时申请报名截止时,如该地块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达不到拍卖要求的,该公告继续有效,顺延至4月6日上午11时,4月7日上午9:30在歙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现场拍卖会,并电话告知所有竞买人。
      (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三)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五)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契税,契税及其他行政规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的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保证金缴入公告中的账户,经我局确认已全部进账后方可视为有效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歙县徽城镇新安路16号
      联 系 人:庄女士 洪女士 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37675
      开户单位: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0094029000029176

歙县国土资源局
2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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