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国土资源局3月30日拍卖出让三幅(滁土拍告字[201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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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本次拍卖出让的1号宗地位于西涧路西侧、凤凰湖北侧,宗地编号为:
020050010035000;2号宗地位于西涧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宗地编号:020070010039000;3号宗地位于洪武路与南屏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编号:030110110050000。具体情况见下表:
宗地 序号
|
出让土地
面 积 ㎡
|
规 划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
拍 卖
起叫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 筑
密 度
|
建 筑
层 数
|
||||||
1
|
78072
(117.11亩)
|
居 住
商业(≤10%)
|
70
40
|
≤1.4
|
≥30%
|
≤25%
|
多 层
高 层
|
18600
|
6000
|
2
|
25704
(38.55亩)
|
居 住
|
70
|
≥1.0
≤1.4
|
≥35%
|
≤10%
|
高 层
|
4200
|
1400
|
3
|
35070
(52.61亩)
|
居 住
商业(≤5%)
|
70
40
|
≤2.2
|
≥30%
|
≤25%
|
高 层
|
4200
|
1400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3月30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拍卖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发区花园路林业局大厦9楼)。
四、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地块均以整宗净地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报名手续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竞买申请时间
竞买申请时间:申请人应于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28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购买本次拍卖地块的文件资料,提出竞买申请。
七、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宗地公开出让方式将由拍卖改为挂牌竞价,宗地挂牌竞价于2 011年3月29日上午9时开始进行,至2011年4月8日上午10时整止。挂牌申请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4月6日17时。
八、本次出让由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地 址:滁州市清流西路246号
联系电话:0550-3067800、3078766
联 系 人:戎志、潘万兵
传 真:0550-3078378
邮政编码:239000
网 址 : www.czsgtzyj.gov.cn
滁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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