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国土资出告字[2010]2号-射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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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射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02 | 开发区海都路西侧、解放东路南侧 | 123111.90 | 商住 | 不大于3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000 | 7390 | 20 |
201003 | 开发区沿河路南侧、兴阳路西侧 | 91819.60 | 商住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6%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000 | 8270 | 20 |
201004 | 双拥北路西侧、电视大学北侧 | 20279 | 商住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6%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00 | 1530 | 20 |
201005 | 兴桥镇兴旺大道北侧、蓓蕾路西侧 | 26169.10 | 商住 | 不大于2.0,不小于1.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00 | 710 | 2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合伙竞买,合伙竞买的在报名时须提供合伙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1月12日至2010年02月09日,到射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1月31日至2010年02月09日,到射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射阳县人民东路18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2月0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2月0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射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02地块:2010年01月31日9时 至2010年02月11日9时; 2、201003地块:2010年01月31日9时 至2010年02月11日9时; 3、201004地块:2010年01月31日9时 至2010年02月11日9时; 4、201005地块:2010年01月31日9时 至2010年02月11日9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界址范围内拆成自然平整,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三)付款期限及交付土地时间: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及相关规费,竞得人在付清价款及规费后60日内,出让人将出让土地交付给竞得人,竞得人在交付土地后60日内开工建设。(四)相关规费收取:县级国土、规划建设部门的相关规费收取70元/平方米(不含人防易地建设费)。其中(201002、201003、201004地块):规划建设部门配套设施费等规费按规划(容积率)建筑面积收取35元/平方米,其他按土地出让面积收取35元/平方米。(201005地块):土地契税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等政府其他部门及单位的规费(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竞得人在付清土地出让金价款的同时必须付清相关规费,出让人依照规定予以办理土地审批、土地登记、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公证费及土地交易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五)该地块的详细情况和交易的具体要求,详见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介绍以按规定发售的资料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射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射阳县人民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515-82389219
联 系 人:孙华
开户单位:射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射阳县农村商业银行朝阳营业部
账 号:3209243001201000036029
射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1月12日
2010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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