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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土告字[201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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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0-G17 庆丰镇原粮食购销公司地块 4814.70 商住 <2.5 <40% >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70 355 5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不得超过两家)。非房地产公司竞得的,如从事房地产开发,须依法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1月30日2010年03月04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1月30日2010年03月04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3月04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3月0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G17地块:2010年02月23日8时30分 至2010年03月05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拆成自然平整状态,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 (三)交款方式及交地时间受让人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纳全部出让金、契税和土地交易费; 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向受让人交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86155607
        联 系 人:於先生、朱先生
        开户单位:建湖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209251901211000004449
 
 

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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