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土告字[201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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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G20 | 人民路西侧、县医院沿人民路地块 | 6400 | 商住 | ≯3.0 | ≯55% | 见附件规划设计要点 | 商业办公服务40年, 住宅 70年 | 2400 | 8160 | 10 |
2010-G21 | 原农林局地块 | 15040 | 商住 | ≯3.0 | ≯35% | ≮2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000 | 3530 | 10 |
2010-G22 | 新客站南侧 | 15050 | 商住 | ≯5.0 | ≯50% | 见附件规划设计要点 | 商业旅馆业 40年,住宅70年 | 440 | 1470 | 10 |
2010-G23 | 建宝路东、刘家墩路南侧 | 8600 | 商住 | ≯1.5 | ≯40% | 见附件规划设计要点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80 | 950 | 5 |
2010-G24 | 建宝路东侧(特佳西侧)地块 | 6770 | 商住 | ≯1.6 | ≯40% | 见附件规划设计要点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40 | 805 | 5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不得超过两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4月01日至2010年04月29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4月01日至2010年04月29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4月2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4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G20地块:2010年04月21日8时30分 至2010年04月30日15时30分; 2、2010-G21地块:2010年04月21日8时30分 至2010年04月30日15时30分; 3、2010-G22地块:2010年04月21日8时30分 至2010年04月30日15时30分; 4、2010-G23地块:2010年04月21日8时30分 至2010年04月30日15时30分; 5、2010-G24地块:2010年04月21日8时30分 至2010年04月30日15时30分;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供地条件及时间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拆成自然平整状态,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编号为2010-G20、G21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向受让人交地。编号为2010-G22、G23、G24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向受让人交地。 (三)、挂牌方式本次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成交。(四)、交款方式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纳成交价款50%的出让金,余款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交清。(五)、特别约定编号为2010-G22的新客站南侧地块,受让人必须在地块内建设一座主体建筑高度不小于90米、硬件达四星级以上标准的宾馆酒店。报名时,竞买人须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同时,另外交纳1000万元的酒店建设保证金。建设保证金按宾馆酒店建设形象进度分期返还,宾馆酒店主体建筑封顶且高度不小于90米,返还500万元;硬件达四星级标准后,保证金全额返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86155607
联 系 人:於先生、朱先生
开户单位:建湖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209251901211000004449
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4月01日
201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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