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国土资挂告字〔201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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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仪征市人民政府批准,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09-16幅 | 新集镇栖凤街北侧 | 4687 | 住宅 | 0.8-1.0 | ≤39% | ≥25% | 70 | 110 | 352 | 10 |
2009-49幅 | 新集镇朝阳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 | 4413 | 商住 | ≤1.65 | ≤6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5 | 338 | 10 | |
2009-51幅 | 马集镇街道居委会跃进组 | 495 | 商住 | 1.66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 | 26 | 5 | ||
2009-53幅 | 刘集镇盘古村关塘组 | 4744 | 商业 | ≤1.5 | ≤40% | ≥20% | 40 | 120 | 365 | 10 |
2009-54幅 | 刘集镇盘古村高庄、户庄、团结组 | 7642 | 住宅 | 1.0-1.1 | ≤35% | ≥30% | 70 | 120 | 368 | 10 |
2009-62幅 | 新集镇新集村王庄组、高锋组 | 6120 | 住宅 | ≤1.7 | ≤50% | 70 | 150 | 460 | 10 | |
2009-63幅 | 新集镇新集村陈庄组、先锋组 | 1524 | 住宅 | 1.5-1.7 | ≤65% | 70 | 35 | 103 | 5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市土地出让金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2月19日至2010年03月01日,到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2月19日至2010年03月01日,到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3月01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3月0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09-16幅地块:2010年02月19日9时 至2010年03月02日15时; 2、2009-49幅地块:2010年02月19日9时 至2010年03月02日15时; 3、2009-51幅地块:2010年02月19日9时 至2010年03月02日15时; 4、2009-53幅地块:2010年02月19日9时 至2010年03月02日15时; 5、2009-54幅地块:2010年02月19日9时 至2010年03月02日15时; 6、2009-62幅地块:2010年02月19日9时 至2010年03月02日15时; 7、2009-63幅地块:2010年02月19日9时 至2010年03月02日15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报价须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和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或更新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三)挂牌成交后,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在成交现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及文件由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工农北路123号
联系电话:0514-83417993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江苏银行仪征支行
账 号:17000141100000714
仪征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01月30日
2010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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