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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土交J(2010)第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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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0-3-1 金家湾地块 68453 商住 2.5 0.24 0.34 70 10000 51000 1000
2010-3-10 丹徒新区谷阳大道北地块 22797 商住 4.36 0.55 0.25 70 1000 5000 100
2010-3-11 丁港厚角路以西地块 40771 商业 1.05     40 560 2800 100
2010-3-2 烈士路地块 8936 商住 2 0.5 0.24 40 2000 10000 200
2010-3-3 学府路南经十三路东地块 28509 商住 1.32 0.28 0.3 70 1700 8500 200
2010-3-4 谷阳路东学府路南地块 23008 商住 3 0.35 0.25 70 2800 14000 300
2010-3-5 岗子下1号地块 48902 商住 1.85 0.24 0.37 70 3600 18000 500
2010-3-6 岗子下2号地块 40551 商住 3.25 0.3 0.16 70 8000 40000 1000
2010-3-7 谷阳路东禹山路北地块 238819 商住 1.45 0.19 0.39 70 10000 47000 1000
2010-3-8 北府路南地块 9063 商业 1.5 0.4 0.35 40 1200 5600 100
2010-3-9 江大东禹山路以西地块 125189 商住 2.1 0.22 0.37 70 3000 15000 30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者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5月31日2010年06月21日,到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5月31日2010年06月21日,到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6月21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6月14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镇江市国土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3-1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2、2010-3-10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3、2010-3-11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4、2010-3-2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5、2010-3-3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6、2010-3-4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7、2010-3-5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8、2010-3-6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9、2010-3-7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10、2010-3-8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11、2010-3-9地块:2010年06月14日9时 至2010年06月23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资审合格,在缴纳保证金的同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 凡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外地企业或个人,一旦竞买成功,其依法在我市投资注册成立从事竞得地块项目运作、出资比例大于51%的有限公司,将有权享受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直接办理供地手续和申请土地登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法人企业注册登记。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本期拟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原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50条之规定,注销原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将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1-85246955/85225175
        联 系 人:胡女士,吴先生
        开户单位: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镇江市农行万源分理处
        账       号:317401040002493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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