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国土告字[2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关键字:
灵国土告字[2010]0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将渔沟镇奇石大市场开发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交易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率
|
|||||||||
2010-11
|
渔沟镇奇石大市场开发用地
|
渔沟镇灵双公路与龙山街之间,新尤渔路南侧
|
43.2
|
商业
住宅
|
不大于1.2
|
不大于45%
|
不小于30%
|
净地
|
商业40 年 住宅70年
|
22.0
|
28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17时。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8日至2010年4月13日(含休息日)到灵璧县土地资产管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8日至2010年4月13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符合渔沟镇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的投资开发初审意见书,否则不予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13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方式将于2010年4月13日18时前确定,确定后的出让方式将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竞买人。
六、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0年4月21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0年4月21日17时。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1、挂牌期限:2010年4月14日8时到2010年4月23日10时(含休息日)。
2、报价时间:挂牌出让的报价自挂牌开始日起每日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7时30分。
3、挂牌报价地点:县政府综合楼四楼国土局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政府综合楼四楼
联系电话:15178221251 13955799559
联系人:刘銮州、张 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会计结算中心(地产中心)
帐 号:220101040004046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