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国土告字[2009]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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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国土告字[2009]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009工业-1至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要 求 |
准入 产业 类别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出让 年限 |
交易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
2009工业-1号 |
经济开发区内虞姬大道西奇石大道北 |
35666 |
工业 |
不小 于1.0 |
不低于30% |
食品加 工项目 |
不低于 470 |
50年 |
84 |
60.00 |
2009工业-2号 |
经济开发区内界洪河路南、兴程食品公司东 |
61633 |
工业 |
不小 于1.0 |
不低于30% |
纺织服装制造项目 |
不低于 470 |
50年 |
84 |
105 |
2009工业-3号 |
经济开发区内虞姬大道东运河路南侧 |
83600 |
工业 |
不小 于1.0 |
不低于30% |
白酒 制造 项目 |
不低于 470 |
50年 |
84 |
14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29日(含休息日)到灵璧县土地资产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29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必须提供与县政府签订的拟出让地块规划准入产业项目投资协议书或合同书,否则不予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2月2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地点在县政府综合楼四楼国土局会议室,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8时至2009年12月31日10时(含休息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政府综合楼四楼
联系电话:13965341339 13955799559
联系人:张晓梅、张 永
网 址:WWW.lbgt.gov.Cn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会计结算中心(地产中心)
帐 号:220101040004046
二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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