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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国土告字[2009]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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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国土告字[2009]7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将向阳乡财政所、派出所、计生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积积面积
()
土地
用途
供地
状况
出让年限
交易
起始总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2009-16
向阳乡财政所、派出所、计生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向阳乡灵韦路东侧
8.57
商业 商住
住宅
净地
商业40 年 商住50年 住宅70年
130.0
8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17时。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16日至2009年12月8日(含休息日)到灵璧县土地资产管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16日至2009年12月8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2月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方式将于2009年12月8日18时前确定,确定后的出让方式将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竞买人。
 
  六、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09年12月16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09年12月16日17时。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1、挂牌期限:2009年12月9日8时到2009年12月18日10时(含休息日)。
 
  2、报价时间:挂牌出让的报价自挂牌开始日起每日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7时30分。
 
  3、挂牌报价地点:县政府综合楼四楼国土局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政府综合楼四楼
 
  联系电话:13965341339   13955799559
 
  联系人:张晓梅、张  
 
  网 址:www.lingbi.gov.cn     www.lbgt.gov.cn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会计结算中心(地产中心)
 
  帐 号:220101040004046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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