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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工业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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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练湖十二分场等16幅地块的工业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环保等要求:
序号
编号
地块位置
面积(亩)
 
用途
出让年限
主要规划指标
准入产业类型
投资强度
环保要求
竞买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万元/亩)
1
G1050
练湖十二分场
2.50
工业
50
≥0.6
≤45%
20%
电子
≥280
项目建设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39.5
 
 
 
 
 
 
1万元或1万元整倍数
8
2
G1051
界牌镇界东村
270.00
工业
50
≥0.6
≤45%
20%
机械
≥280
4266
853
3
G1052
陵口镇庙段村
40.00
工业
50
≥0.6
≤45%
20%
机械
≥220
632
126
4
G1053
司徒镇东风村
47.53
工业
50
≥0.6
≤45%
20%
服务业
≥220
750.974
150
5
G1054
司徒镇谭巷村殷巷
30.00
工业
50
≥0.6
≤45%
20%
轻工
≥220
474
95
6
G1055
司徒镇谭巷村殷巷
20.12
工业
50
≥0.6
≤45%
20%
轻工
≥220
317.896
64
7
G1056
云阳镇荆村桥村、永兴村
21.00
工业
50
≥0.6
≤45%
20%
轻工
≥280
331.8
66
8
G1057
新桥镇长春村林家桥14组
8.29
工业
50
≥0.6
≤45%
20%
汽车零部件
≥280
130.982
26
9
G1058
新桥镇长春村林家桥15组
3.75
工业
50
≥0.6
≤45%
20%
汽车零部件
≥280
59.25
12
10
G1059
新桥镇长春村腰沟15组
10.00
工业
50
≥0.6
≤45%
20%
汽车零部件
≥280
158
32
11
G1060
新桥镇姚家弄村13组
18.95
工业
50
≥0.6
≤45%
20%
汽车零部件
≥280
299.41
60
12
G1061
新桥镇姚家弄村十组
32.18
工业
50
≥0.6
≤45%
20%
汽车零部件
≥280
508.444
102
13
G1062
新桥镇长春村林家桥14组
3.75
工业
50
≥0.6
≤45%
20%
汽车零部件
≥280
59.25
12
14
G1063
新桥镇金桥村木桥四组
11.17
工业
50
≥0.6
≤45%
20%
汽车零部件
≥280
176.486
35
15
G1064
开发区瓜渚村
17.20
仓储
50
≥0.6
≤45%
20%
服务业
≥280
271.76
54
16
G1065
埤城镇西丰村
288.28
工业
50
≥0.6
≤45%
20%
机械
≥250
4554.824
911

 
  二、       时间安排
  1、发售资料: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10612日至201061917时前,到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书面申请、缴纳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可于2010612日至201061917时前,带报名资料到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
  3、资格审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619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报价: 201061220106 21
  竞买报价以人民币按地块总价计。成交后,竞得人以外币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人民币与外币的比价以成交前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为准。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凡符合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相关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
 
  四、       报名手续
  竞买人购买出让文件资料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报名或竞价时若法人代表无法亲自到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和联合竞投协议,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境外法人或自然人申请的,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出让文件等资料购买费300元。
 
  五、本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报价时间截止前1小时,仍有2个以上(含2个)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工G1051、工G1065地块30日内付清地价款,其余地块15天内付清地价款。除公告中有特殊说明外,成交价不含土地契税及城建、规划等部门的有关规费。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以外币支付的,人民币与外币比价以成交前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为准。
 
  七、本公告所示地块均在现状条件下出让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如需迁移地上、地下杆线(缆)、管道设施等,须自行负责,与出让人无关。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丹桂路)
  联系电话:0511——86911088                     
  联系人: 刘红霞
 
  九、     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丹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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