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土告字[2010]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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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两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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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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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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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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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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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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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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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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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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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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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G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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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镇刘庄居委会水柳路西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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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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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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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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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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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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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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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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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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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G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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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港沟南、世纪鑫城西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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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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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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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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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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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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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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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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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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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编号为2010-G25的庆丰镇刘庄居委会水柳路西侧地块的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编号为2010-G38的建港沟南、世纪鑫城西侧地块的竞买。
三、挂牌交易的时间、地点
起始时间:2010年7月21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0年7月30日下午4:30
挂牌地点在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
四、供地条件及时间
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拆成自然平整状态,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
编号为2010-G25的庆丰镇刘庄居委会水柳路西侧地块,自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向受让人交地;编号为2010-G38的建港沟南、世纪鑫城西侧地块,自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向受让人交地。
五、交款方式
编号为2010-G25的庆丰镇刘庄居委会水柳路西侧地块,受让人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纳成交价款50%的出让金,2个月内交清全部出让金。
编号为2010-G38的建港沟南、世纪鑫城西侧地块,受让人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纳成交价款50%的出让金,余款在交地前15日内全部交清。
六、特别约定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使建港沟南、永泰河两侧地块建筑风格相一致,形成统一整体,参加编号为2010-G38的建港沟南、世纪鑫城西侧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向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报送不少于3套甲级设计院设计的立面效果图和鸟瞰图,待规划方案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地块竞买的报名手续。
七、报名及相关事项
1、凡有意竞买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29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申领有关文件。有关情况也可访问建湖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jhgtj.gov.cn及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
2、2010年7月29日下午5:00时前,竞买者应向建湖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影印件;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影印件;并缴纳保证金(如委托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影印件)。
3、本次受理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
4、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86155607
联 系 人:於先生、朱先生
开户单位:建湖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209251901211000004449
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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