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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9号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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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纬四路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该出让地块位于贤庠镇纬四路与经四路交叉口西南角,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地  块

出让   面积m2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纬四路南侧地块

9768

商业

40年

≤1.6

≤30%

30%

570

150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10年1月19日至1月26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0年1月26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0年1月19日8:30至2010年1月28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其他规定: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六、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4-65733030   65655979 

  联 系 人: 张德云    卢志华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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