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鄞土告字(2010)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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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1、鄞州区古林镇俞家村2号(原利登公司)地块位于古林镇俞家村,东面到用地界线,南面到河流,西面为鄞州艺术学校,北面为24m规划道路。
2、鄞州区龙观乡原奥克斯厂区北侧地块位于龙观乡,东、西、北面到用地界线,南面至原奥克斯厂区地块。
二、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及挂牌地价: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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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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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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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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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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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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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
楼面地价
(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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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CJ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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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古林镇俞家村2号(原利登公司)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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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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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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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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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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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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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居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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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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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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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CJ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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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龙观乡原奥克斯厂区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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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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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住宅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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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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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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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居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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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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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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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鄞州区古林镇俞家村2号(原利登公司)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在竞得后2个月内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注册房地产法人企业。
2、鄞州区龙观乡原奥克斯厂区北侧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在竞得后2个月内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注册房地产法人企业。
详细资料和具体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文件购买:竞买手续按出让文件规定办理,请于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7月27日(工作时间)到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鄞州新城区惠风东路228号6楼,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办公大楼内)购买挂牌出让文件。联系电话: 0574-28855609
六、竞买资格申请及保证金缴纳:申请人提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后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地点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下午15:00时前。联系电话:0574-28855613
七、挂牌竞价及现场竞价:申请人可于2010年7 月19日至2010年7月29日(工作时间)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参加挂牌竞价。在挂牌竞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于2010年7月30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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