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3月14日至3月25日挂牌出让安民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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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飞云镇石碣门村安置留地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挂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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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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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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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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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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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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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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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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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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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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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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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云镇石碣门村安置留地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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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路以南,锦祥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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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AZ-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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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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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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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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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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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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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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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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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其中商业≤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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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型要求: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的住房面积占住房总建筑面积比率不得小于70%。
二、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住宅用地柒拾年、其他商服用地肆拾年。
三、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较高信誉,开发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人可以单独 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且联合各方均须达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企业登记注册要求: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半年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由原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等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完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五、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挂牌起始价为1029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60万元。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3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一次性交纳,不可他人代缴,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
本次挂牌设保留底价,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产生。挂牌最高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挂牌出让不成交。
六、地价款缴纳要求:竟得人须在2011年 月 日(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前一次性缴清全部地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缴纳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及契税。
七、竞买申请要求:申请人应于2011年3月23日16:00时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携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八、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除外),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挂牌时间与地点:2011年3月14日上午9:00到2011年3月25日下午16:00 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 2011年3月23日16:00时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交地条件:竞得人按时付清全部地价款后,出让人在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本次挂牌活动的申 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等 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没有异议。
现场踏勘联系人:郑道胜,联系电话:13587555688。
十二、银行帐户与联系方式:
保证金交纳帐户: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开户银行:瑞安市建行营业部
帐号:33001626135050003468
联系、咨询电话:0577-65818776 65879525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