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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月10日至2月23日挂牌出让东丽区津汉公路北侧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1-01-21

关键字:天津 土地挂牌 第一地产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静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丽(挂)2011-01、津丽(挂)2011-02、津丽(挂)2011-03、津静(挂)2010-33、津静(挂)2010-34、津静(挂)2010-97共计6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位置
现状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期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摘牌时间
备注
1
津丽(挂)2011-01
东丽区津汉公路北侧
除部分坑塘水面外其余已达场清地平
A1:116605.2
城镇住宅
不大于1.68
不大于20%
不小于40%
70年
38610
12000
2011年2月21日16:30
2011年2月21日17:30
2011年2月23日14:4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居住总建筑规模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居住用地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住宅面积的70%;4、挂牌地块成交后,A1、A2两地块分别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至竣工建设周期为2年;5、坑塘水面由受让人自行填垫并承担所需费用;6、A1地块界内用地范围内配建的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并在竣工后无偿移交给东丽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7、A2地块受让人自行持有不低于50%商业物业,自竣工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转让;8、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A2:77533.3
商服
不大于4.49
不大于40%
不小于15%
40年
2
津丽(挂)2011-02
东丽区津汉公路北侧
除部分坑塘水面外其余已达场清地平
B1:71177.9
城镇住宅
不大于2.66
不大于20%
不小于40%
70年
29240
10000
2011年2月21日16:30
2011年2月21日17:30
2011年2月23日15:0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居住总建筑规模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居住用地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住宅面积的70%;4、挂牌地块成交后,B1、B2两地块分别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至竣工建设周期为2年;5、坑塘水面由受让人自行填垫并承担所需费用;6、B2地块受让人自行持有不低于50%商业物业,自竣工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转让;7、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B2:123827
商服
不大于1.33
不大于60%
不小于15%
40年
3
津丽(挂)2011-03
东丽区津汉公路北侧
除部分坑塘水面外其余已达场清地平
C1:120655
商服
不大于1.43
不大于40%
不小于20%
40年
24210
9000
2011年2月21日16:30
2011年2月21日17:30
2011年2月23日15:2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挂牌地块成交后,C1、C2两地块分别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至竣工建设周期为2年;3、坑塘水面由受让人自行填垫并承担所需费用;4、C1、C2地块受让人自行持有不低于50%商业物业,自竣工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转让;5、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C2:72108.6
商服
不大于3.45
不大于40%
不小于15%
40年
4
津静(挂)2010-33
静海县北环工业区内朝阳道西侧
场清地平
74037.9
商服
不大于2.0
不大于40%
不小于30%
40年
8890
2970
2011年2月21日16:30
2011年2月21日17:30
2011年2月23日15:4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5
津静(挂)2010-34
静海县北环工业区内朝阳道西侧
场清地平
141790.5
商服
不大于2.0
不大于40%
不小于30%
40年
17020
5680
2011年2月21日16:30
2011年2月21日17:30
2011年2月23日16:0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6
津静(挂)2010-97
静海县蔡公庄镇大小路西侧
场清地平
26509.25
城镇住宅
不大于2.0
不大于30%
不小于40%
70年
1600
670
2011年2月21日16:30
2011年2月21日17:30
2011年2月23日16:2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居住建筑面积含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应大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0%;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各出让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地块所在区县的,须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地块所在区县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1年1月21日至2011年2月9日,自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2月23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4990468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薛先生        联系电话:(022)2894910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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