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1月26日至2月15日挂牌出让静海县唐官屯规划三十四经路西侧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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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静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西青(挂)2010-09、津静(挂)2010-096共计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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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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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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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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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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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建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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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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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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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期 |
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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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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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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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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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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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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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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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西青(挂)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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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柳口路以西、泽杨道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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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清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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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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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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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0小于等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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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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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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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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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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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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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4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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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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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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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总建筑规模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少于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4、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并于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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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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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静(挂)201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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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唐官屯规划三十四经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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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清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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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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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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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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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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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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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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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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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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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4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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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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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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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居住建筑面积含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应大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0%;4、竞得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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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地块所在区县的,须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地块所在区县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5日,自2011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2月15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1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边先生 联系电话:(022)27392168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薛先生 联系电话:(022)2894910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