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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4月12日拍卖出让太湖路西侧06-2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3-24

关键字: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1年4月13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11-12、13、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万元)
 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
2011-12
湖州市区仁皇山分区RHS(N)-16-3地块(太湖路西侧06-2地块)
城镇住宅(拆迁安置用房设配套公建)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26060
1.0-1.32
≤22%
≥30%
2360
472
2011-13
湖州市区仁皇山分区RHS(N)-16-4地块(太湖路西侧原垄山苗圃地块)
商务金融(办公、商业、单身公寓)用地
办公、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0294
3.0-3.75
≤36%
≥30%
7250
1450
2011-14
湖州市西南分区36-2号地块部分用地(港南路与外庄路交叉口东北侧,南侧为港南路,西侧为外庄路,其余两侧为规划公园绿地)
批发零售(大型超市)用地
 
商业40年
18528
1.2-1.5(含阁楼,不含沿街底层商业的公共骑廊;若地下室作经营性用房使用,按建筑面积的60%计入容积率)
≤40%
15%
6270
1254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
    2011-12号地块竞买者,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011-13号地块竞买者,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011-14号地块竞买者,须为2009年度中国连锁百强前十名主营为大型综合超市的商贸流通企业,或竞买人须在出让地块引进2009年度中国连锁百强前十名主营为大型综合超市的商贸流通企业(“百强前十名”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名单为准)。引进企业的竞买人须有与上述“百强前十名”企业的合作业绩并提供与上述“百强前十名”企业总部所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竞买人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须向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缴纳引进企业和建设周期履约保证金1500万元(人民币),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款到位,并通过招投标中心确认。
      (二)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1年3月31日起至2011年4月12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凤凰路800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或挂牌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四)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1 年4月13日至2011 年4月25日上午10: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1 年4月22日下午16: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五)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交地时间:2011-12、13号地块:地价款付清后即交地。2011-14号地块:地价款付清后60天内交地。
      3、2011-12号地块出让要求:
     (1)该项目为拆迁安置小区,根据规划要求实行带方案公开出让。
     (2)建设要求: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由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确定相关单位进行设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
     (3)建设期限:开工后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通过综合验收,一次性交付使用。
     (4)履约保证金:受让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30天内与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签订《拆迁安置用房回购协议》,并缴纳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
     (5)回购价格等: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回购,回购价格全部为建筑面积3600元/平方米;地下建筑(含人防设施)及底层架空层、自行车库等其他房屋面积均由土地受让人无偿提供给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回购款在工程开工后支付总价款的20%,工程量至室内设计标高±1.0000,支付20%;房屋工程结顶、中间验收合格,支付20%;综合验收合格移交时支付20%;余款交付使用后12个月内付清(建设部、省建设厅规定的包修款除外)。
      4、2011-13号地块出让要求:根据规划要求实行带方案公开出让,项目规划设计应在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地块概念方案基础上进行深化完善设计。
      5、2011-14号地块出让要求:宗地竞得者若不能引进上述“百强前十名”企业或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建成使用,即视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
      6、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规划建设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7、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 //www.cnestate.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uzgt.gov.cn)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六)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 徐先生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俞女士 0572-2667717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李女士 0572-2220049
      湖州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         汪先生 0572-2127253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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