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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市4月26日至5月5日公开出让裕溪河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4-06

关键字: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土地
用途
出让
面积
(亩,以实测为准)
出让
年限
(年)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出让
起价(万元/亩)
增价幅度(万元/亩)
出让方式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日照间距
绿地率
2011-5号
东至裕溪河,南至裕溪河,西至规划绿化带,北至裕溪路
居住
商业
104
70
40
20%
3.0
1.29
35%
280
5
拍卖
6000
交地方式为“净地”
2011-6号
东至汤山路,南至农田,西至规划支路,北至规划支路
商业、金融(五星级酒店)
50
40
25%
1.0
建筑高度≤24米
40%
30
1
拍卖(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
300
交地方式为“净地”
2011-7号
东至岠嶂华庭安置点、南至金湖大道、西至渡江路、北至岠嶂华庭安置点
住宿餐饮用地(酒店)
14.67
40
30%
2.5
 
25%
66
1
300
交地方式为“净地”
2011-9号
东至秀庭景苑小区,南至农田,西至湖光路,北至市水果批发市场一期工程
商业(市场用地)
17.22
40
40%
1.0
 
20%
63
3
挂牌
300
交地方式为“现状”
备注:1、上述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巢湖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
2、2011-6号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时需按10万元/亩缴纳保证金,待按五星级酒店标准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如数退还受让人(不计息);2011-7号地块的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3、2011-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捆绑出让;经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该地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评估价格3641万元(含人防、道路硬化、绿化、涵管、简易钢构大棚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意参加竞买者,办理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以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自然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委托竞买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载明委托授权权限的授权委托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2011-5号、2011-6号、2011-7号至2011年4月25日16:00时前,2011-9号地块至2011年5月4日16:00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2011-6号、2011-7号地块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1年5月4日16:00时前;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发布公告,有意向者可电话询问有关事宜。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申请截止日次日11:00时前确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2011-5号地块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时,拍卖活动终止。
2011-5号、2011-6号、2011-7号拍卖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上午10:00时;2011-9号地块的挂牌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5日16:30时。
2011-6号、2011-7号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2011-6号地块的挂牌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6日11:00时;2011-7号地块的挂牌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6日16:00时;
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一楼);挂牌地点: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4楼。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15日起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资料等。
六、联系方式: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许先生 0565-2621850
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发科    刘先生 0565-2337738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罗女士 0565-2399311
   
 
安徽省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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