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5月27日挂牌出让湾址镇世纪大道以北、芜屯快速通道以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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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单位:万元、平方米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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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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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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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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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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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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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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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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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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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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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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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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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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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址镇世纪大道以北,芜屯快速通道以西,碧园小区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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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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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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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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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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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
居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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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0
(设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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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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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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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划要求:
(一)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建筑退南侧用地边界线多层≥5米,高层≥10米;建筑退东侧用地边界线多层≥5米,高层≥10米;建筑退西侧用地边界线多层≥5米,高层≥10米;建筑退北侧用地边界线≥10米,并结合北侧(碧园小区)规划中建筑、在建建筑的日照、消防要求进行退让。其它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二)建筑间距:多层住宅建筑:多层住宅建筑南北正面不小于1:1.3。其他建筑间距按国家规范执行。高层住宅建筑:住宅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同时南北向高层住宅建筑之间最小间距为30米。
(三)停车面积:商业部分机动车停车按不小于0.6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居住部分机动车停车按不小于75%执行。
(四)商业部分:沿世纪大道与芜屯快速通道商业门面面宽不得小于7米。
(五)绿化覆盖率≥15%。
(六)市政要求:设置深埋式无动力化粪池等其他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方式,并实行雨污分流,区内所有管线须下地设置。
(七)配套要求:
1、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定进行配套设计。社区居委会用房在北侧小区综合配套,本地块不在单独配建。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标准按芜综治办[2007]1号文执行;物业配套用房按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2、其它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八)其它:
1、商业广告必须统一设计;做好沿世纪大道与芜屯快速通道景观亮化设计并施工投入使用。
2、所有设计应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规范。
3、需报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报县规划委员会审定。
4、人防部分要求按国家和我县现行规定执行(芜政[2008]48号)。
5、其他未尽事项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竞买人资格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买。但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5月7日至2011年5月27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7日至2011年5月27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5月27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15时,地点为芜湖县行政中心第二会议室。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5月28日—6月9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1年6月7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1年6月7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土地拍卖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二)建设工期: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四)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土地成交后六十日内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两期付清,第一期在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60%,余款40%在出让成交后六十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款交清后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五)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1737
联 系 人:方向、高海宝
开 户 行:浦发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80080155260000026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0220120180250150017
开 户 行:芜湖津盛农村合作银行
帐 号:20000252948210300000018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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