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5月16日至6月13日挂牌出让九华南路以西、西山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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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芜湖市 人民政府批准, 芜湖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九华南路以西、西山路以北A地块(1110号宗地)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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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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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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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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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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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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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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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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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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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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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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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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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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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九华南路、南至新亚特厂区规划道路、西至新亚特厂区规划堆场、北至规划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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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为
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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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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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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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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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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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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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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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挂牌,“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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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1、竞买人须为国家级高科技电缆企业,并承诺在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总投资6亿元以上;
2、竞买人承诺投资项目建成后,2年内工业项目在芜湖实现税收5000万元以上,4年内工业项目产值达30亿元。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 年 5月 16日至 2011 年 6 月 9 日,到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 年5 月 16 日至 2011 年6月 9日,到 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9 日 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 年 6 月 9 日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5月16日8:00时至2011年6月13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2011年6月9日16:00时前仍可接受报名,我局将在2011年6月9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24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全面开工;第二年度全部竣工交付使用。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13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0%计104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26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10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160万元。工程按时开工、按期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继续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六)其他:
1、竞买人报名时须签署《九华南路以西、西山路以北A地块(1110号宗地)承诺书》,承诺书文本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为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 2963073、5992162
联 系 人: 范先生、张女士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银行芜湖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 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