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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4月27日至5月6日挂牌出让妙境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4-20

关键字: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规定以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沪预申请告字(2010)第5号] 的有关内容,以下涉及浦东新区1个地区共计1幅地块已符合终止预申请程序的要求,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决定终止以下地块预申请,并发布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公告号
预申请公告号
地块
名称
四至
范围
土地
用途
土地总
面积
(公顷)
出让
面积
(公顷)
规划指标
要求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103601
2010YS05PD001
C02-18地块
东至妙境路、南至C02-19地块、西至C02-15地块、北至C02-17地块
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1.12842
1.12842
1.5
 
  二、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地块公告号
预申请公告号
地块名称
领取竞买申请表和
发放出让文件的时间
竞买申请
时间
竞买保证金(万元)
预申请竞买人还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万元)
交纳方式
201103601
2010YS05PD001
C02-18地块
2011年4月20日2011年5月4日期间的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4月22日2011年5月4日期间的业务办理时间
1857
928
详见地块出让文件
  注:1、业务办理时间是指: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00;
  2、地块具体交易时间安排详见http://www.shgtj.gov.cn/网站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的,联合各方均需符合上述条件。
  具体竞买资格及要求以各地块出让文件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申请人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或各区县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表《市、区县土地交易受理窗口一览表》,下同)获取竞买申请表及出让文件。
  六、各地块的竞买保证金金额和预申请竞买人还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具体交纳办法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16时30分。
  竞买保证金的人民币账户如下:
  1、户    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银行账户:310066726010149055512
  联系人及电话:
  黄威威   63213400转1356
  吕硕峰   63213400转1368
  2、户    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
  银行账户:31001505400055290700
  联 系 人:陈洁、闵亮
  联系电话:63299908(或63235473)
  3、户    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
  银行账户:31687400009067432
  联 系 人:庄静、张晓倚
  联系电话:64706489
  境外预申请人如需以外币支付保证金的,可向各受理窗口查询外币保证金账户。
  外汇与人民币的换算,以2011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七、未提交预申请的申请人可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经审核,申请人已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的,可按出让文件的规定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获取《竞买资格证书》或《申请人未入围通知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根据预申请文件的规定,已提交预申请并经http://www.shgtj.gov.cn/在2011年4月21日发布的预申请审核结果确认的预申请竞买人无需提交竞买申请,且不论是独立预申请竞买人还是联合预申请竞买人中的各方均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以与他人联合的方式提交竞买申请。预申请竞买人已按出让文件的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可按出让文件的规定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获取《竞买资格证书》或《申请人未入围通知书》。预申请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的时间、地点和其他具体安排如下:
   挂牌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6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的挂牌时间和挂牌截止时间详见各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地点和挂牌截止地点详见各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得人须根据各地块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签定《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境内竞得人须当场签定《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详见各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十、交易结果公示
   挂牌交易结束后10日内,上述地块的交易结果将在市土地交易市场、各区县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和http://www.shgtj.gov.cn/网站发布。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地块出让文件须知同时在http://www.shgtj.gov.cn/网站发布。
  (二)申请人需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竞买申请。
  (三)本次挂牌地块中土地用途涉及住宅的,执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具体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详见地块出让文件。
  (四)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内容以地块出让文件为准。
  十二、挂牌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房地大厦5楼;
   联系电话:58823624。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1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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